上海理工大学2009年接收校外推免研究生办法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08-08-20 1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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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2009年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学校同意申请者推荐到我校,同时必须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二、申请程序

  (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者首先与我校有关学院联系,经过学院初步审查同意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有关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码 

学院名称 

电话及联系人 

001  动力工程学院  55271436 赵老师 
002  光学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5270283 季老师 
003  管理学院  55270603 平老师 
004  机械工程学院  55273625 王老师 
005  外语学院  55271563 江老师 
006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55272982 朱老师 
007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55275979 付老师 
008  理学院  55274057 黄老师 
009  社会科学部  55270557 陈老师 
010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55271201 毛老师 
011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55271467 刘老师 

  2、申请者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08年10月11日之前,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部招生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转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08年10月25前将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请于2008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网上报名

  被我校接受的校外免试研究生申请者于2008年10月下旬—10月31日到yz.chsi.com.cn/凭申请者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有当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电话:021-55272521(兼Fax)

  E-mail:bixufre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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