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除外,专业目录详见我校招生简章)均可接收推免生。2009年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录取入学后均享受国家公费研究生待遇。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须为取得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部属院校,或原财政部、司法部部属院校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不属于同一级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4、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有意者请访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网页(yjsb.znufe.edu.cn),查阅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将以下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恕不退还)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008年10月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1)《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1份;
(2)《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详见附件2)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6)申请人需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等成果。
2、经初审后,学校将于2008年10月1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将择优接收,并发放接收函。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毕业生推荐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生资格。
三、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0,联系电话:027-88384542,网址:yjsb.znufe.edu.cn/index.htm。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部网站。
欢迎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