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今年本市将实施六个专项计划,通过引导升学、教育卫生人才储备、就业项目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见习和就业援助等,拓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将于1月9日10时30分在东方网与网民互动。
昨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严峻。
吸引外省市单位来招聘 2009年上海共有高校毕业生15.8万人,比2008年增加0.9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2.9万人,本科毕业生7.6万人,专科毕业生5.3万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市教委和市人保局要求,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重大项目创造的就业岗位要尽可能多地招用高校毕业生。引导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要研究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主导作用,根据本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努力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据了解,上海市教委、市人保局将加强泛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的合作交流,搭建便捷的信息和服务平台,更多地吸引和组织外省市用人单位到上海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招聘录用上海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拓宽上海高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的渠道。
大力鼓励扶持自主创业
在自主创业方面,上海的态度是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大力鼓励并扶持。
具体而言,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和见习的力度。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有关创业培训的费用补贴。
加强对有创业意向高校毕业生的咨询指导。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区高校的合作,积极组织开业专家在高校开设创业专题讲座,开展创业主题咨询活动,努力营造高校良好的创业氛围。对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要组织开业专家与其结对子,开展“一对一”的跟踪指导服务。
加大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对从事科技、创意等各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前的融资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扩大到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基础上,也可给予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
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18个月的初创期内,符合条件的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及贴息的扶持。对从事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在申请户籍时予以政策倾斜,有关服务部门免于收取人事代理等服务费用。
各区县推出稳定就业措施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本市就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上海市各区县劳动部门推出了:储备公益型岗位、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以创业带动就业等多项稳定就业措施。
昨日,徐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在全区范围内储备2000个公益性岗位,以备缓解就业形势严峻之需。黄浦等中心城区也在进行“储备公益型岗位”的计划。
日前,长宁区宣布拿出1.2亿元财政预算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同期公布了9项促进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杨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对大学生创业特别推出“大学生如创业成功,每带动一人实现稳定就业便可获得2000元补贴”等六项举措、十项综合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也表示,在未来3年,将通过8项创业扶持政策,扶持300名创业带头人,带动5000名创业者,创造20000个就业岗位。
六大计划拓宽就业渠道
1. 实施引导升学计划今年研究生计划增招到2.73万人
结合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适度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计划,努力满足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深造的愿望。2009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的计划数增加到3400人,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增加到2.73万人。同时,鼓励各高校所属成人教育机构在规范办学的前提下,以全日制授课方式组织专科升本科教学。
2. 实施教育卫生人才计划计划招聘1800人到郊区镇校任教
市教委将结合本市教育均衡化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郊区镇校教师计划”,计划招聘1800名上海高校毕业生到郊区镇校任教。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新建5所三级甲等医院等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医疗人才储备计划”。
3. 实施就业项目拓展计划招募1000人加入“三支一扶计划”
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人数增加到1000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数增加到300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进一步完善鼓励措施,落实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优先录用服务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办法,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4.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补贴
加大力度鼓励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本市高校大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培训费补贴。其中,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参加中高层次职业培训的,给予50%培训费补贴;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100%培训费补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通过实施半工半读、实习实训、产学结合和定单式培养模式,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增加发生的实训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贴。
5. 加大职业见习计划安排3万人到约3000家基地见习
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丰富职业经历,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实现就业。见习基地扩展到约3000家,见习规模约3万人。除将部分生产经营稳定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见习计划,应将见习计划拓展到事业单位。探索将见习基地延伸到可以提供社区公共管理服务见习岗位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适当延长见习时间,最长可延长到12个月。见习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同时鼓励各区县或单位再给予见习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贴。
6. 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就业困难人员只要不挑都能上岗
对零就业家庭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各高校和区县劳动保障部门都必须对其加强就业援助,确保实现“只要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都能实现就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