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物价局参考国家关于在部分高等院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做法,对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试行计划内研究生收费并核定了计划内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停止收取计划内研究生学费,省物价局此前对有关高等院校下达的计划内研究生收费批复一律予以撤销。有关高等院校可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