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09考研复试名单及细则

来源:未知 作者:frc 时间:2009-03-21 0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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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及名单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复试由主管副院长负责,各系系主任牵头,组成五人以上复试小组。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 业 时 间 地 点

高等教育学 2009年3月20日下午13:30 电教楼207

教育经济与管理 2009年3月20日下午13:30 电教楼201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英语的听说能力(包括专业英语水平)等。

6、复试形式为口试。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当场进行回答,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7、复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由(专家)复试小组给出复试成绩。

8、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9、研究生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

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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