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今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将接收考生调剂申请,信息如下:
一、调剂要求:
1、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相关复试线。
其他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
院系所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法学院 | 410200 | 法律硕士(法学)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430117 | 化学工程 |
纺织服装学院 | 430121 | 纺织工程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430130 | 环境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430135 | 车辆工程 |
国际商学院 | 430137 | 工业工程 |
纺织服装学院、美术学院 | 430138 | 工业设计工程 |
国际商学院 | 430141 | 物流工程 |
医学院 | 450200 | 临床医学硕士 |
医学院 | 500200 | 口腔医学硕士 |
说明:
1、关于专业学位相关介绍,请见附件。
2、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4、法律硕士(法学)从报考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三、调剂程序:
1、有意向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index.asp,点击“调剂信息”填写个人信息(该专题将于4月18日开通)。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
联系电话:8595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