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即在部分高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成为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之一。学校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并结合教育部相关精神与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全面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决定》,决定在以往进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年9月开始,在所有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及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1个一级学科全面实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即对全日制工学硕士生及部分管理学硕士生按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2个系列进行培养,率先在全国高校中全面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全面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决定》内容如下:
在2009年研究生招生中,教育部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即在部分高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部文件指出,此举是“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并强调: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于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统筹协调研究生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要“加大研究生培养类型和培养模式改革的力度,统筹规划好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增加符合我国产业结构特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比重,加快建立更加适应社会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机制。”
实际上,在全面分析社会需求、硕士生培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更好地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研究生的不同就业取向,我校自2007年9月起,已经率先在航天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航天学院力学学科、机电学院、经管学院进行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的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时间,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并得到了广大研究生的认可。试点院系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初步建立了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地推进。
我校已经进行的研究生分类培养的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符合国家对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要求,符合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为国家培养急需的人才,有利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研究生的就业。结合2009年教育部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学校决定:在进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自2009年9月开始,在所有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实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即对全日制工学硕士生及部分管理学硕士生按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2个系列进行培养。培养模式改革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框架
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按2个系列设置。
系列1为学术研究型,其培养目标为: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该系列在课程设置上应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在学位论文阶段应重点培养学生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系列2为应用研究型,该系列培养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该系列在课程设置上应侧重于加强应用技术基础,在学位论文阶段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或管理实践能力,以及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
系列2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与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同。
二、培养方案、课程要求 系列1的课程学分要求最高可为35,培养方案中应增加学位课学分,增加基础理论性课程,课程教学时间可延长至1学年。
系列2的课程学分要求原则上为30,课程教学时间原则上为0.75学年。该系列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要强调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要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及撰写规范 系列1的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难度,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为将来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学术研究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系列2的硕士学位论文侧重于对研究生工程或管理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提高,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工程实际问题,要求研究生能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并具有一定难度的应用型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案例分析或实际管理课题,重点培养学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技术应用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系列2学生的学位论文阶段可以根据课题情况及学生意愿,在与学校联系密切的企业或学生拟就业的企业中完成。
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按学校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有关说明 1、学习年限
两个系列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年限原则上都为2年。
对于部分在企业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延长至3年。第三年中学校不收取培养费,生活费由相关企业及学生共同负担。
2、发表学术论文
系列1中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按目前学校对推免硕士生的要求,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对系列1中非推荐免试及系列2的硕士研究生,其发表学术论文按目前学校对非推免硕士生的要求。
3、攻读博士学位
系列1中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以推荐攻博的方式取得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资格。
系列2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参加入学考试的方式取得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在补修了系列1课程体系中应当补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以推荐攻博的方式取得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资格。
对于系列2及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订更为详尽的工作方案。
五、研究生对培养模式的选择 1、相关院系根据学生志愿、学科培养条件及导师推荐等因素,在硕士研究生录取或入学时确定其培养模式的类别。具体实施方案由各院系制定。
2、为保证教学秩序、完成培养要求,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改变。特殊情况下如需改变培养模式,研究生可在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经导师同意,向相关院系提出申请。如申请得到批准,研究生必须按照改变后的系列补修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同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应调整为2.5年。在校期间需按学校要求交纳培养费,同时领取相应的奖助学金。
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对于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参加改革的各院(系)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应以此为契机,着力调整研究生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