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着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整体质量的基础上,把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点,把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记者发现,在10个部分、近5000字篇幅的《意见》中,“创新”二字成为主题词。
深化招生改革,加大考生创新成果在复试成绩中的比重 《意见》表示,将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改革人才选拔制度和机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一方面,继续加强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工作,进一步扩大从有实践经验、有学术特长的优秀在职人员中招收研究生的比例;另一方面,坚持科学的选拔标准,加大复试成绩在选拔录取中的比重,加大考生创新成果在复试成绩中的比重,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建立特殊选拔机制。
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 《意见》表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多样化要求,我省在培养研究生时将选择不同的培养模式和途径。其中重要一条,就是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相关行业与企业在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导师互聘、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密切合作和优势互补;加强与相关行业与职业界的密切合作,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与合作培养基地,推进实行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挂钩,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课程教学 《意见》表示,深入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与创新实践。积极实行专题讲座式、研究讨论式、启发式、案例法等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的教学方式与方法,促进学生研究性学习和自主性学习,实现教学相长。以考察研究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课程考试改革。坚持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多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方式,坚决纠正单一书面考试、主要考核知识记忆力、单纯以分数衡量学习情况的做法。各类研究生要加强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课程教学。
建立科研创新为导向的研究生评价与激励机制 为切实改变部分研究生无科研资助、无科研项目、学位论文无科研成果支撑的状况,《意见》表示,将加强研究生科研实践与学术交流制度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密切结合,建立科研创新为导向的研究生评价与激励机制,积极支持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独立开展科研,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各类科研基地要积极面向研究生开放科研资源,提供良好科研条件与服务。
培养、教育好研究生,导师是关键。《意见》表示,将大力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导师的师德水平、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指导水平,鼓励和表彰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优秀导师,对不称职的研究生导师及时进行调整。
把创新能力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 《意见》表示,将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及监控制度建设,在着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整体质量的基础上,把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点,把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
博士研究生培养要突出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与创造性科研成果等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要突出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一定的科研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实践能力等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对全日制研究生和不能完全脱产学习的在职研究生坚持相同的学习要求与相同的学位授予标准,确保各类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意见》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深入实施“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按我省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学科领域建立20个左右“江苏省研究生创新活动与学术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