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省教育厅转发省学位办通知,部署2009年我省高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收学员工作。省学位办表示,各单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宣传要实事求是,向学员讲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
省学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大学等单位2009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我省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异地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另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各单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宣传要实事求是,向学员讲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招生单位的招生广告审批材料要在2009年9月30日前报省学位办审核。
根据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09年招生,招生规模一般控制在50人以内。办班有效期为2009年至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结业人员名单要报省学位办备案,并由省学位办审核发放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省学位办将定期对同意备案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活动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估,对不合格的课程进修班,要限期整改,有关课程予以补授,并在两年内不再批复该专业举办课程进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