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应届生入伍,学费可报销 考研有加分

来源:未知 作者:frc 时间:2009-05-14 03:46:36
  •     核心提示:
    毕业生就业今年普遍较难,应届毕业生不妨试试到部队“求职”。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征兵办获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应届生入伍不仅可向部队“报销”部分学费、优先选拔使用、考研有加分,两年后退伍自谋职业者,还可拿到总额为4万元到9万元不等的安置补助金。
    
    【报名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男性为主
    
    本次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高校毕业生征集数量根据军队需要确定。年龄条件是: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岁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对身体的基本条件是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25%,不低于15%。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 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5。其他同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能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报名方式】
    
    今天起至6月可向各高校报名
    
    应届毕业生入伍,当兵的时间与普通士兵一样,也是两年。今天起至6月,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将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冬季征兵开始前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报名应征,预征对象将优先保证应征入伍。
    
    宁波市征兵办相关负责人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优惠政策】
    
    考研可加分,安置补助金拿双倍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有哪些新政策呢?据介绍,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将获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和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其中,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根据有关规定可直接选拔为军官。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实施方案近期将出台。
    
    对批准入伍的应届生,退伍自谋职业者,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的2倍标准发放,宁波市为4万元到9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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