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公司主任赌博—69万考研报名费成赃款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新报 时间:2011-04-10 14: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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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王洪杰 成永哲】 一家培训公司的市场部主任赌瘾大发,将校园代理人员收取的“考研(论坛) 辅导报名费”69万元全部输光。近日,经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

  现年32岁的被告人倪某是安徽省巢湖市人。早在2005年,他就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后来,倪某来到天津谋生,并在一家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找到一份工作。时间不长,他升职为公司市场部主任。该公司设有考研班,在一些学校聘有“校园代理”,这些人的职责就是为公司收取报名费。沈某等三人受雇于这家公司,负责在某大学内招生,并因此认识了倪某。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三人分别将自己收取的28.9万元、36.5万元,3.6万元报名费,先后以汇款、现金的方式交给倪某。

  然而,这时的倪某旧病复发,竟然拿着这些钱去赌博了。2010年4月,倪某跟妻子说,其赌博输掉了100多万元。由于丈夫只是个主任,根本没这么多钱,其妻当时还以为是开玩笑呢。

  同年5月,沈某等人得知倪某未将报名费交给公司,于是找到他询问情况。这时的倪某很坦白,和沈某等人说,他已经把这些钱全输光了。在沈某等人的要求之下,倪某给他们分别写了收条。去年6月,警方将倪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实施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倪某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倪某为赌博将赃款全部挥霍,不能退赔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量刑时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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