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清华大学 时间:2012-03-03 12: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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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各院系自行决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5.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报考工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达到我校工学门类分数线。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调剂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工作日程

3月11日以前各院系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

3月11-21日各院系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向外单位进行调剂、转材料。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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