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评
要调查泄题,必须依靠司法介入,否则,由于各种利益因素的干扰,将很难查清泄题事实,追究责任人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泄题源头和案情已查清。湖南省湘潭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科科长周文胜为谋取经济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借统一整理试卷之机从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密室窃取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并复印转卖。目前,周文胜已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共四人涉罪被批捕。(5月10日教育部网站)
这一结果,印证了此前舆论的判断泄题源头必然来自考试组织部门。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常识,考题不可从天而降,如果泄露,要么问题出在命题阶段,要么出在印刷、运送、保管阶段。同时,这也再次厘清了一个事实,要调查考试泄题,必须依靠司法介入,否则,由于各种利益因素的干扰,将很难查清泄题事实,追究责任人。
近年来,一些国家级考试,泄题事件时有发生,可有关处理却多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考试组织部门自身或者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调查。这种自己调查自己的调查机制,可想而知,会调查出什么结果来。
这次考研(微博)泄题,在第一时间,司法机关就发微博表示介入调查,可之后杳无音信,直到今年两会之上,政协委员公开质问,才将这一事件再次纳入公众视野。所以,现在虽然查出真相,大家还是不由担忧:如果没有质问,这起事件是不是会和以前其他泄题事件一样,难以得到严肃处理?这是这起事件的调查,值得完善之处。司法介入不仅要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还应该及时公布调查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教育部对泄题事件的处理,并没有止于司法处理。而是对其他涉事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理。这是遏制类似事件必须采取的处罚措施。虽然其他涉事人员没有刑责,但将对泄题事件有领导责任和疏于管理的责任,必须追究行政责任。
今年两会上,政协委员要求教育部对2012年考研泄题事件作出答复,并向全体考生道歉,客观上说,教育部已经用实际行动,对2012年考研泄题事件作出答复据报道,除了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给予其他涉事人员行政处罚之外,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还已启动问责程序,对中南大学、湖南省相关地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似还缺一个歉意表达。
教育部在公告中重申,“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窃取、贩卖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涉案的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教育部要求全国招生考试系统以此为警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法律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考试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考试秩序,确保公平公正。”在笔者看来,要落实这些,都必须有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毕竟,考试是向考生提供服务的,其公平与公正性不可践踏。因此,一句诚挚的道歉,或可反映出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也可预示有关考试安全措施落实的力度。
另外,从形成服务考生意识出发,还有必要推进我国考试制度改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对于考试,要实行“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这就是推行考试社会化。目前,我国几乎所有考试,都是由行政组织,由行政赋予其权威性,纵然考试评价质量不高、考试安全问题频出,来年考生还得参加这一考试,有关机构(招生单位或用人单位)还得采用这一考试作为选拔依据,考试组织者对考生权益重视不够,也是可以意料的。为此,有必要引入考试竞争机制,考试要通过市场竞争赢得生存空间,确立权威地位,这样才能提高考试评价水平,从根本上杜绝考试安全问题。熊丙奇(新华每日电讯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