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硕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东南快报 时间:2012-12-27 15: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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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齐榕)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这是记者从昨日公布的《福建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过,要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科研水平显著,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突出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每年5月31日前,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指标,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情况,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给相关高校。
  从今年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今后,每年11月30日前,高校应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此外,高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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