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2015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决定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扩展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并对设置方案进行了修订,同时1996年发布的原设置方案废止。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经济、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进展情况,逐步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为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于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4月修订。(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