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名单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5-07-17 0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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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律专业硕士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税务学院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海南大学 深圳大学
广东商学院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民族学院 云南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青岛大学 烟台大学
扬州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宁波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西安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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