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检方以贪污罪先后起诉14名教授,引起学界震撼,台大林姓研究生助理昨天受访时就直言:“是不合理的制度,逼得大家不得不作假!”但也有助理研究生坦言,的确有教授涉及贪污,“调查局”信箱最近更收到一堆学生寄的检举信。
据报道,林姓研究生说,指导教授有个研究计划1月通过,执行时间从1月1日到同年底,大家立刻分头作业,没想到计划到3月才签约,“前2个月的支出都不能核销请款,合理吗?”
台大王姓研究生说,有些规定莫名其妙,像邀请学者演讲,学者事后检附高铁车票请领交通费,却被会计退回,理由是“演讲是下午,学者应坐火车,非必要不能搭高铁”,“能不想其它名目核销吗?”
林姓研究生说,每次提研究计划,申请金额也一定会“国科会”被删减,所以经费不够用很正常,“浮报、灌水是公开秘密”。“国科会”、“农委会”对研究案报账科目要求严格,除非“非常必要”不准报出租车资,就算研究助理为了跨校性实验,要搬运许多器材到他校,也被要求只能搭乘大众运输工具。
吴姓研究生说,“国科会”规定助理和校内人士,都不能报误餐费,除非有校外人士在场,“预放款就是要支付这些无法向‘国科会’核销的费用,说贪污,实在太沉重”。
教授诈领研究费案越演越烈,这几天有不少学生寄检举信到“调查局”,信件塞爆检举信箱,学生们指控系上教授贪污A钱,盼“调查局”揪出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