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边大学农学院与州农委达成合作协议,将在州农委设立延边大学农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相关研究生。
据了解,延边大学农学院与州农委将尽快确定工作站建设方案,全面启动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延边大学农学院将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在职委托研究生中选取优秀的学生作为联合培养对象,由州农委负责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安排合适的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导其完成硕士论文课题研究工作。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教学环节和论文研究环节的理论指导,“校外导师”必须是农业专家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主要负责研究生参与项目的指导。
延边大学农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与州农委联合培养人才,不仅对农学院转变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创新和转化有重要积极意义,还对提升高校毕业生的社会适应度、营造高校和农业行政机关以及农业事业单位交流互动的良好环境具有重大作用。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培养和造就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促进科技项目合作攻关,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直接推动延边区域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记者 华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