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湖南各高校向所有纳入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生收取学费。近日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湖南研究生教育收费。
湖南规定,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1万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学费为每年1.5万元,其他专业学费为每年1.4万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的不同,学费为每年8000元至2万元不等。湖南允许各高等院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此外,湖南严禁各高校以研究生培湖南规范研究生教育收费养机制改革为名违规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以免加重学生经济负担。(记者:李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