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硕士生不得超过4名。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到2020年,力争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3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家。28日,由贵州省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从研究生教育规模、招生选拔制度、人才培养模式、导师队伍建设等等方面指明贵州省今后七年的研究生教育改革方向。
与全国、周边和发达省份相比,贵州省研究生教育事业规模小,质量差,贡献弱。针对现状,省教育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到2020年,力争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3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家,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总数达到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总数达到150个。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硕士项目1-3个。
实行能上能下的滚动管理模式,取消导师终身制。把招生名额与导师能提供的培养条件,比如科研经费、助研岗位、成果转化、行业服务等相挂钩,原则上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硕士生不得超过4名。建立全省十佳优秀导师工作室10家,遴选全省十佳博士生导师、全省十佳硕士研究生导师60人,省教育厅每三年一次开展全省优秀研究生导师遴选。
扩大招收国外研究生和与海外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规模。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建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共建研究生工作站等,建立产学研双导师制,开展跨学科、跨单位团队式的联合培养,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