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12月24日对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发出“温馨提示”: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出现违纪、作弊行为,省招办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做出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4年1月4日至6日举行。省招办提醒考生,考试时须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不允许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两门统考科目考试时,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另行准备;参加其他科目考试时,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备。
随着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用网络和其他工具,不断发出“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小广告,省招办提醒考生增强鉴别能力,切勿轻信“助考机构”的虚假宣传。
此次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所有考场都将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和无线电耳机探测器等电子设备,并对所有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如发现违规将依据录像等材料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若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省招办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作弊考生可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省招办提示,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伴随一生,作弊考生在今后深造、用人单位聘用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请考生按诚信考试要求,遵守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