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安徽省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安徽省还将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同享。
据了解,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安徽省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并将视物价情况适时调整。
另外,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安徽省将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按在校生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硕士研究生按在校生的40%,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记者:梁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