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研究生招生政策做出调整
压缩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规范招生条件和报考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记者从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获悉,2017年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已于日前下达,与此同时,军队研究生招生政策出现一系列变化,主要是压缩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规范招生条件和报考程序,下放报考审批权限。
军队研究生教育作为军事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军事高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对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军队各级高度重视研究生选拔培养,深化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提升。
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领导介绍,适应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革要求,2017年军队研究生招生总量压缩,其中硕士研究生6000人、博士研究生1475人,与上年相比减幅分别为16.7%、19.2%。招生计划主要精简理工医类学科专业,适当向军事类学科专业倾斜,重点向战略预警、军事航天、防空反导、信息作战、战略投送等与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倾斜。大幅压减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较大幅度压减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比例,提高在职干部招生比例。
按照相关政策,军队院校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不得报考研究生;军队不从地方硕士毕业生中招收入伍博士研究生;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期间,暂停从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入伍硕士研究生。
有关规定还明确,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在职干部通过全国统考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全日制单一形式培养调整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培养,毕业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均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从明年起,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等11个培养单位开始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允许中高级指挥任职培训学员从院校直接报考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下放报考审批权限,是此次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的一大亮点。按照新规定,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即可;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