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满足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
2.考研分数满足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本人志愿调剂到我校且我校同意接受调剂者。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08年4月12-4月13日
报到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楼(第三教学楼)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电话:0413-6860939,0413-6863308,0413-6863108
乘车路线:在抚顺火车站前百货大楼南侧乘坐805路公共汽车到石化大学下车(乘出租车15元左右可到达)。在沈阳站下车乘沈阳—抚顺大巴到石化大学下车。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2、体检;
3、专业笔试;
4、专业综合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6、外语口试及听力。
专业课笔试科目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到校参加复试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5)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
(6)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体检用);
(8)能接收校园广播的调频收音机(也可在我校外语学院租用)。
五、复试期间具体日程安排请于4月8日后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