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并制定复试工作方案。
(二)各学科(专业)由5名以上副高职务专业家组成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三、硕士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科专业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医学[10](含中西医结合) | 295 | 44 | 132 |
工学[08](生物医学工程) | 300 | 44 | 66 |
管理学[1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30 | 54 | 81 |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另发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共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一)外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20%;
(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总成绩20%;
(三)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总成绩30%;
(四)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30%;
(五)心理测评;(一票否决)
(六)体格检查。(一票否决)
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治处理能力等。
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
五、复试时间
复试定2008年4月24日至27日进行,其中24日(周四)上午进行心理测评、英语听力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25日(周五)下午进行体格检查。各专业复试时间以导师确定时间为准,报到时查看。
六、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体检时须交纳体检费用180元/人,如发现未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现象,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复试办法
复试原则上按120%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达不到或超过此比例的按实际上线数量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部队考生必需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同意本人参加复试的介绍信(已提交过介绍信的考生除外)。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提前一天到解放军总医院干部处报到、验证和查看专业复试时间安排表。
注:地方考生按公布招收的指标数录取。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地铁一号线五棵松站下车,东南出口出站)。
电话:010-6693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