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
一、调剂办法
考生登陆国家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或电话联系研招办(024-88492620);自动传真:02488488098。
二、调剂原则
1.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2.部分专业有公费调剂名额;
3.申请调剂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4.欲调剂考生首先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5.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B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6.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7.“MBA联考”、“法硕联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调剂原则如有变动以2008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