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研究生第一次复试已于2008年4月16结束,目前尚有部分调剂名额(约15个名额,含公费),热诚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我校。第二次复试时间初步定于五月初,有意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参照具体调剂专业和调剂政策,并尽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以便我校安排复试。 具体调剂专业、调剂政策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学位点方向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
研究方向 |
海洋生物学(070703) |
01海洋生物生理生态学 02养殖生物学与养殖工程技术 03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捕捞学(090802) |
01渔具理论和渔业技术 02渔业资源评估与管理 03渔业生态环境 |
二、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即可取得复试资格。
2、对总分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排名在该学科前三的调剂考生享受计划内待遇且给予适当奖励,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3、对调剂来我校的考生按照寄出档案的先后顺序优先分配计划内指标。
4、对调剂来我校自筹经费的考生(少数),将按分数择优录取,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承担50%的学费,但经复试与导师商定后,若导师同意可由导师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部分或全部。
5、录取为我校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和科研津贴,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其中普通奖学金每年不低于2600元,科研津贴每年不低于2400元。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按不同等级发放,具体见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6、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圆满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提供不少于1000元的培养费,在校期间若有较大科研成果或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另行奖励。
7、所有被录取的非本校考生,开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
8、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邮编:316000);
联系电话:0580-8180949(含传真),
传 真: 0580-8180949自动接收传真;
电子邮箱:yjsc@zjou.edu.cn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