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来源: 作者:沈阳化工学院 时间:2008-06-05 07:59:22
  •     核心提示:
2008年调剂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今年我校首次按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招生,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学校对2008年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录取采取如下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调剂录取的线上考生全部免交培养费。
   2.调剂考生计划内名额根据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初试外语、数学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排定。
3.对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安排计划内名额。
4.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入学资格,先工作1-2年后再入校学习。
5.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调剂到我校的优秀考生(报考重点大学并且重点大学毕业的),具体见下表:
分数要求
奖励金额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0分(含20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或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或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对家庭确实困难的优秀考生,学校酌情优先考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补助。
 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
二○○八年三月十日

        2008年我校分别在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工业催化、药物化学、应用化学、无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学(高分子,无机非金属)、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产业经济学等学科专业招收调剂考生,上述专业尚有大部分计划内(公费)名额。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B类地区硕士生复试分数线;
2.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调剂程序:
1.登陆沈阳化工学院网站(http://grs.syict.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查询调剂信息和调剂优惠政策;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3.我校将结合考生初试情况、提交调剂申请顺序及在我校登记顺序等依次发出复试通知;
4.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5.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情况以及报考材料到达的顺序等确定计划内、计划外名额!
邮编:110142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传真:024-89389036 
联系人:毕老师、衣老师       E-mail:yzbsyict@126.com 
 沈阳化工学院研招办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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