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学院自定。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成绩不合格(分数低于总分的60%)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学院自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 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考生的第一学年奖学金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