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再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各学院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2)专业综合测试:可采取面试、笔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等方式,由各学院决定,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内容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所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发展设想与计划等内容;同时考察考生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和应变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以及人文素养、举止言谈和心理素质。
由于学科专业特点的不同,各学院及二级学科专业可根据本专业情况制订更具体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向考生公布。
3)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按照由外语系制定的评分标准及程序进行,加强考生外语口语、听力等水平的测试力度。
4)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与校医院共同组织,地点在校医院,推荐免试生只参加体检,外校推荐免试生可在原推荐学校进行,将结果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他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体检。
5)思想品德考核,考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时交所在学院复试小组。
6)同等学力及成人应届考生需加试报考专业二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百分制,每门课加试时间为3个小时,具体科目由各学院公布。
只获得毕业证、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复试专业与本(专)科所学专业学科门类相差较大的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决定。
7)学院认为还需要复试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