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获调整确认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相关精神,中医专业学位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我校积极组织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确认工作,研究生院、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确认材料,积极进行申报。
近日获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获调整确认。至此,我校已经拥有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法律、公共管理和中医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研究生院 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