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公布2015年在职工程硕第二阶段综合测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6-01-08 13: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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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第二阶段综合测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合格线
合格线确定为170分,无单科分数限制。
二、第二阶段综合测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时间:2016年1月9日
2、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3号路口)七教中楼;
3、详细安排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1月9日9:00-10:00;
2、地点:七教中楼;
3、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打印并有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凭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可以下载,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
2)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3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统一装订);
4、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信息等材料须真实有效,我校及上级教育部门还将对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考生根据报考领域的考试科目,选择一门考试科目参加笔试;
2、考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0:00-12:00;
3、考试地点:七教中楼。
(四)面试:
1、面试开始时间:2016年1月9日13:30;
2、面试地点:按报考学院分组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通知;
3、面试时需提前将《第二阶段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交给面试老师。
三、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且无学位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成绩合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换算成百分制后的“GCT”成绩占50%,专业知识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20%;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GCT”成绩/4)×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三)根据每个领域的招生指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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