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内,学校前身是1931年在武昌成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1984年8月更名改制为湖北大学。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湖北省属高校中综合办学实力最强、最具代表性的重点高校。
学校设有18个学科性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跻身世界高水平学科行列。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校有11个学科在湖北省属高校中排名第一,5个学科在湖北地区高校中排名前三。学校有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1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4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了35个领域)。拥有16个“十二五”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33个“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实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突破,2005年开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累计培养各类研究生15500余人。
学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率92.25%,博士毕业研究生就业率94.44%,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2.2%。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药学、心理学、体育学、物理学、系统科学10个学术型招生专业,国际商务、金融、农业、体育、应用统计等8个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就业率100%。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硕士毕业生就业率100%。
一、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
为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奖励和支持优秀研究生新生从事科学创新研究,从2017年起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5000元/人:“985”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入选十年树人计划且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名的本校推免生。
二等奖8000元/人:“211”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获得一等优质生源奖励之外的其他推免生。
三等奖3000元/人: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3个等次: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五)其他奖助金
另设有研究生游学计划奖学金、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奖学金、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奖学金等专项资助。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2016年9月发布,此前可参考2016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