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授课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单位在公共课课程教学安排表的基础上,根据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进行本单位下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排课工作,需研究生处安排教室的于2016年7月1日前将课程及任课教师信息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安排教室。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课表报送研究生处。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教学日历,于2016年9月2日前将经过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学日历送交研究生处一份。
附件:1、吉首大学研究生教学日历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课表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7日
附件1
吉首大学研究生教学日历
(20 ——20 学年第学期)
任课老师 教学或培养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课程名称: 周学时 课程总学时
注:1.教学内容与要求包括:讲课内容、课堂讨论、现场教学、实验教学等内容与进度。
2.专业课经培养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公共课经开课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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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2017学年1期研究生公共课表.xls已下载0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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