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修订)》(校研[2015年4号])等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并完成学籍注册,方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助学金从完成学费缴纳下月开始发放;奖学金评定在相关评定工作下达之日前一周(工作日)完成学费缴纳和学籍注册工作方可参与评定。因研究生个人原因耽误了奖助学金评定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再补评补发。
按照计划财务处通知(《2016年在校生缴费通知》和《关于学生变更银行卡及使用的说明》,计财处已通过各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通知全体学生),2016-2017学年学费定于2016年8月20日进行银行代扣,请全体研究生务必在8月20日前将学费存入建行卡中(存入金额务必大于应缴总额)。
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查询银行卡余额,确保代扣成功。如代扣失败,请主动联系计财处收费室0351-6018050,采用其它方式缴费。
2.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确保按时完成学籍注册。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0351-6010857。
3.若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及时到学院相关部门查实登记情况,确保登记信息准确。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