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文件要求,落实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措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2017年,我校政治经济(020101)、政治学理论(030201)、社会学(030301)专业各接收1名推免生,均为学术学位型。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品德良好;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国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总排名前20%;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
5、所学专业应与申请读研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6、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奖项。
四、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推免生应按教育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我校志愿的填报。并同时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并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我校招生电子邮箱),具体包括:
(1)江苏省委党校接收推免生申请表2份(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2)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15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以及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3)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相关材料;
(6)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
以上材料纸质原件和复印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2、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复试通知确认。
3、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政审,复试以面试为主。
4、拟录取。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奖助措施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一般奖助制度的基础上,免收住宿费,第一年享受一等奖学金,可优先安排“三助”岗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2017年7月底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2、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3、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4、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5、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七、本办法如有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规定不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2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学校网址:http://www.sdx.js.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sdx.js.cn/Default.aspx
招生电子邮箱:jsdxzs_master@vip.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5-83380151
申诉电话:025-83380209(校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