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7-06-10 12:07:18
  •     核心提示:

关于2016-2017学年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现将本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周(2017619日—6月23日)。课程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老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各领域须填写《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请各领域根据认真核对《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中的考试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并于614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1.考试命题工作
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任课老师承担。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应命制一套试题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制格式参见附件23),请各领域于614日前考试课课程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由于研究生处还要统一印制试卷,请各领域务必于614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考核方式为考查或课程论文的课程,学生可以自行下载教育硕士考试(考查)课答题本》(见附件4)及《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见附件5)。按要求答题、书写并打印后,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成绩登记表,连同课程论文一并交给任课老师评分及登记成绩。教育硕士考试(考查)课答题本《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统一用A4的纸双面打印。
考试类课程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2.期末成绩评定要求
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80%)和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20%)组成。
(1)期末考试成绩:包括理论考试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和实践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
(2)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情况。
3.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教学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试卷及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阅卷老师应抓紧时间评卷,并将考试成绩填入《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研究生考试试题、答题本(含课程论文)以及试卷分析表(课程论文及考查类课程不需要试卷分析表)628日之前交给各单位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于628送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下学期课表的安排
下学期2016级研究生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以及教育实习工作,2017级研究生须完成理论课程学习以及教育见习工作。由于2017版的《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仍在修订中,2017级研究生下学期的课程须依据此方案确定,待2017版的《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编印出来后再另行通知下学期排课相关事宜。
三、教育硕士暑期小学期工作
教育硕士暑期小学期工作拟定于7月4日——7月17日开展,为期2周,共14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关于新学期开学
根据校历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学期,2016级研究生应于9月1-2号报到、2017级研究生应于201692日-3日报到。
 
        附件1-5 
 
研究生处
201768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news


  • 地图
  • 中国考研网论坛
中国研招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