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业研究生和指导教师:
为鼓励研究生围绕重要科学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发掘创新潜能,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切实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今年将开展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请面向我校全日制学籍内的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2、申请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在其导师指导下,围绕本专业重要科学理论和学科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以此项目的研究为基础,形成学术论文的最终成果。
3、每个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者获资助项目如未结项,不得参加下一项目的申请。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在导师指导下,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
2、经所在学院组织初评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六份)、《2017年度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处(行政西后座319),并将电子版OA发送至研究生处崔彬。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三、资助金额与经费管理:
硕士生基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1万元;博士生基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3万元。资助经费分批拨付。立项后拨付一半经费,中期审核合格后再拨付另一半经费。对超期未完成或中期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收回已拨经费。
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项目调研费、学术会议、资料印刷以及与项目开展有关的学术论文发表等费用。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四、 组织实施与结题验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按项目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开展研究,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发生变更,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报研究生处批准。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应积极给予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2、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研究生处将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项目完成后,申报人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和已发表学术论文成果报送研究生处审查验收,研究生处组织结题评审工作。
4、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对未能完成项目论文成果要求,视为未能完成项目,自动终止改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