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网报信息现场确认
公告
(报名点代码3108)
一、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办理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往届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和缴纳报名费等手续。
二、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9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第四会议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3.周边交通线路:88、20、67路公交车、轨道交通2、3、4号线至中山公园站。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网上报名编号(网络报名成功后生成的9位数)和下列有关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生证(注册至第四学年第七学期);
(2)普通高校“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1)本科学历证书原件;
(2)已获得国外本科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3)在校研究生还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生(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还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所有成绩合格证明。
4.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2016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1)学历证书原件;
(2)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
5.MPA考生
本科学历证书原件(2015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2013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2016年9月1日以前毕业)。
四、现场确认流程
1.领取、填写《现场确认流程表》;
2.资格审查、身份确认;
3.缴纳报名费;
4.复核信息、拍照、打印并领取《报名信息表》;
5.核对信息、签名确认。
五、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必须考生本人来办理,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薄或居住证;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因此我校考点只为下列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毕业生;
(2)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在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居住证(不包括6个月有效期的临时居住证),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8月-10月)的社保记录。]
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及时更改报考点,或与户口、工作单位以及本科学校所在地(仅应届生)的省市招生考试部门联系,咨询后期补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硕士研究生报考费为每人128元,图像采集费为每人20元。
6.考生可于2017年12月14日--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至24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可来报考点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