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7-12-04 09: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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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7〕315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现为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
学校学科专业交通特色鲜明。现有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运输等3个国家特色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水利水电工程等7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优良。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交通运输部“十百千人才工程”、重庆市“巴渝学者”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120余人次。聘有两院院士、知名企业家、工程大师等150余位特聘或兼职教授。
学校科技创新实力雄厚。拥有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3个国家级平台,桥梁结构工程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水利水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地城市交通系统与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33个省部级平台,西南水运科学研究所、沙漠土壤化研究院等20余个研发机构。在山区桥隧、路基路面、内河港航、单轨交通、运输物流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12项,省部级科技奖300余项。公开发行《应用数学和力学》《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社会科学版)等学术刊物。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交通大学。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能正常完成博士阶段的学业。
(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届统招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的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四)有2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三种选拔模式: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统一考试。三种模式按学校划定的计划比例分别开展。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的选拔、复试工作由各学院按《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开展。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需于2018年 3月31日前在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上完成报名手续(考试方式选硕博连读,考试科目任选,不再参加笔试),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4月11-13日内交研招办。报名结束后学校按相关程序完成录取并予以公示。
(二)“申请—审核”制
通过“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是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取得毕业证书未满三年(毕业日期不早于2015年1月1日)的往届硕士毕业生。
2.外语水平须达到下以条件之一:
TOEFL不低于80分;雅思不低于6.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60分;有国外高校学习或工作经历(时间不少于10个月)。
3.学术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
人文社会科学:近三年(不早于2015年1月1日)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期刊、SSCI期刊、SCI期刊、A&H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自然科学:近三年(不早于2015年1月1日)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期刊、E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CSCD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须按以下安排完成报名及审核等相关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12月10日~30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相关手续(考试方式选申请考核,考试科目任选,不参加笔试),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1月4日~5日 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1式6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4)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国外学习相关证明材料)。
(6)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及报考导师的报考同意意见表(网上报名时下载)。
现场确认时交报名费350元(交学校财务处)。
3.初审
现场确认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学校将在我校研招网上进行公示。
4.复审
通过初审的考生进入复审。
复审工作分两个环节:
(1)专家组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组(5人以上,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对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取平均分,百分制)。
(2)导师考核。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自己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平均分与导师考核分数之和。如果有三名以上专家(包括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复审不合格,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取消。
复审的具体安排请参照各学院当年发布的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5.录取
复审结束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招网上进行公示。录取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术道德与学术水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2)原则上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分学院、专业排序,根据专业计划限额由高倒低确定录取顺序。
(3)排序名次在计划限额内因导师计划满额或不同意录取者,可申请调剂到其他有计划缺额的导师名下,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确定导师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下一名考生依序递补。
(三)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按以下程序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4日~3月3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4月16日~18日(重庆地区以外的考生可以函报,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以邮戳为准)。
考生须携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报考导师的报考同意意见表和报名考试费共350元,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初试
初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29日
初试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以最终公布的考场为准)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笔试;
(2)英语(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笔试;
(3)两门业务课,笔试;
4.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1式5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4)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组(5人以上,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进行,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对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百分制方式计分,取平均分)。
如果有三名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该复试不合格,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取消。
复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各学院当年发布的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5.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招网上进行公示。录取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术道德与学术水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2.原则上以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分专业由高至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专业二、专业一、外国语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先)。
3.排序名次在计划限额内因导师计划满额或不同意录取者,可申请调剂到其他有计划缺额的导师名下,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确定导师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下一名考生依序递补。
 
五、其他
1.考生9月份入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我校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事宜)。
2.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学费共27000元,每人每年9000元。
3.考生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学籍。
4.报名信息简表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我校录取的博士生研究生包括以下两种类别:
(1)非定向:档案转入重庆交通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按“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对于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
6.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及成绩发布、录取通知等信息请留意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74
联系电话:023-62650942
    真:023-62652644
电子邮箱:jyyzb@cqjtu.edu.cn
学校网址:www.cqjt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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