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作者: 时间:1970-01-01 08:00:00
  •     核心提示: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1300名,其中90%以上的名额为公费名额。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均可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优先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法律硕士除外)。初试合格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今年我校继续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约在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所有青岛市考生和报考"音乐学"、"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考点,于规定时间(约11月10至14日)到我校研招办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照片采集,并在我校参加考试。在其他考点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将不被批准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非上述考生可选择当地考点报名、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约为2008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为三门的学科专业,科目三的满分是300分,其中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和313历史学专业综合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由教育部公布。
    
    2.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等情况,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各专业将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测试。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我校自行命题的综合考试内容如下:
    
    1.文学综合(701):含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文学评论写作。
    
    2.口腔综合(702):含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粘膜病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3.基础医学综合(703):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生物学。
    
    4.卫生综合(704):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毒理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
    
    5.药学综合(705):含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医用药理学基础。
    
    6.卫生管理综合(706):含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医院管理学。
    
    7.法学综合(1)(707):含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外国法律史(含法律思想史、法制史)。
    
    8. 法学综合(2)(708):含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中国法制史。
    
    9.计算机专业综合一(901):含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各占50%。
    
    10.计算机专业综合二(902):含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各占50%。
    
    11.计算机专业综合三(903):含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各占50%。
    
    12.政治学综合(904):含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
    
    六、考试科目有两组或两组以上时,请考生在报考时做出选择,否则由我校研招办指定。
    
    七、为了便于考生备考,研招办有往年专业课试题备索;此外,我校在招生专业目录后附有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相关问题请与学院联系。

青岛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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