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吸引鼓励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200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国家线且被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公费生还是自费生均免交学费。 2. 除国家计划内定向及委托培养类别学生外,其余录取类别学生均可享受生活补助。 3. 经济来源地为汶川地震灾区的学生,如被录取为自费生,给予免除培养期内的学费(共3年)。 4.“ 5.“ 6.本校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国家线且被录取者,如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在该专业所有录取考生中排前5名内,入学当年发放奖励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