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华东政法大学 时间:2008-07-11 22:04:46
  •     核心提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0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850名(含统考生、联考生、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学习期限可延长到五年。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2、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以前毕业);B、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者取得普通高校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合格证书(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部门盖章证明)。

3、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上述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非法学专业毕业的考生(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国防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四、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10月10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选择方便的报考点。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

2、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日—14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华东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见招生目录)。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参考书目或大纲)。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

5、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含刑法、民法)专业综合(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6、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为笔试和口试相结合。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除“法律硕士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计划内(非定向、定向)、计划外(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形式。录取前,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需签署录取协议书,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

九、培养费用

产业经济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六个专业对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5000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8000元。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五个专业对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7000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10000元,其他法学各专业上述费用分别为6000元和9000元。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十一、其他

1、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津贴。学校为在校生设立多种奖学金,为困难学生设立困难补助和银行贷款等,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另设新生奖学金,对被录取的第一志愿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2、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受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十。

3、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www.law.ac.cn,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电话:021-62071672 62071561 62071605

传真:021-62071672 email:y_zsb@163.com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0205产业经济学

11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

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下同)。

030101法学理论

18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01法学理论④802法学综合

802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030102法律史

01中国法制史

02中国法律文化

03外国法制史

04西方经济法史

24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602法律史④802法学综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中国宪法

02行政法学

03立法学

04教育法学

30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030104刑法学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03青少年犯罪究

65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04刑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030105民商法学

94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③605民商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030106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刑事侦查学

55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06诉讼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606诉讼法学包括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学。

报考刑事侦查学方向的考生选考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学。

030107经济法学

01经济法

02商法

03劳动法

94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607经济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08环境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030109国际法学

92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609国际法学④802法学综合

报考日语语种的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030120司法鉴定

01法医

02物证技术

03司法会计

04计算机与声像资料鉴定

 

20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10

司法鉴定④803法学综合鉴定)

 

803法学综合(鉴定)包括:①《法学概论》、②《刑事诉讼法学》、③《民事诉讼法学》、④《诉讼证据法学》

该专业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有医学、计算机等理工科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优先,本专业同时招收委培生。司法会计方向需有会计相关专业背景,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计算机与声像鉴定方向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计算机网络》。

030121知识产权

22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611知识产权法学④804法学综合(知产)

804法学综合(知产)包括①法学基础(含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②专业基础(民法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任选其一)。同等条件下有法语背景的优先。

030201政治学理论

7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12政治学原理④805行政学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7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13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④80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7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14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80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20401行政管理

18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615公共管理学④805行政学原理

 

120404社会保障

12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616社会保障学④808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

808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含劳动经济学、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

030180法律硕士

220

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398法硕基础④498法硕综合

 

 

 

 

 

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020205产业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三版);《现代西方经济学简明教程》尹伯成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030101法学理论: 《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法理学导论》徐永康主编、顾亚璐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法理学专论》徐永康主编、苏晓宏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03010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法律制度史》丁凌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外国法制史》(第四版)(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外国法制史》何勤华、李秀清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教程》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沈福俊、邹荣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030104刑法学:《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修改规定。 
030105民商法学:《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彭万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或《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许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近两年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商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教材)覃有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或《商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010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叶青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资料汇编》(第一辑2000—2005年)叶青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表》叶青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诉讼证据法学:指引、案例与文献》叶青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侦查学》杨正鸣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侦查学原理》杨正鸣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
030107经济法学:《经济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商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保护法学》(第四版)韩德培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环境法原理》吕忠梅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自然资源法学》张梓太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生态主义法哲学》郑少华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030109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第二版)王虎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国际私法学》丁伟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经济法学》朱榄叶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近两年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

030120司法鉴定:《中国司法鉴定制度研究》杜志淳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4月第1版;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截至2008101之前);《法医学》闵银龙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2月第1版;《物证技术学》徐立根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5月第2版第1次印刷。《法学概论》(第十版),吴祖谋 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叶青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诉讼证据法学》叶青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0121知识产权: 《宪法学教程》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俞子清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或《普通物理学》黄新民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或《普通化学》马家举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知识产权法学》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30201政治学理论: 《政治学基础》王浦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政治学概论》孙关宏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公共行政学》张国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行政管理学》张永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陈秉公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邱伟光、张耀灿主编,教育部社会科学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7月第1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2月第3版。

12040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概论》第二版,张国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近年来印刷的版本均可);《行政管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者类似教材)张永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公共管理学》黎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公共管理学》(或者类似教材)第二版,陈振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0404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学》郑功成著,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社会保障法论》方乐华著,世界图书出版社2001年版;《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董保华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人力资源管理概论》董克用、叶向峰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劳动经济学》曾湘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30180法律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第八版,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曾宪义总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02法学综合我校提供法学综合课考试大纲。
法理学部分:《法理学导论》徐永康主编、顾亚璐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二、四、六、九、十四、十五、十六章。
法律史部分:《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二章第一、二 、三节,第七章第二、三、四节,第十三章第一、二、三节;《外国法制史》(第四版)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三章、第十章。
宪法学部分:《宪法学要义》殷啸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五章。
刑法学部分:《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五章第一节,第七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八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十章第二节、第四节,第十一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十二章第二节、第五节,第十三章第二节,第十六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十七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二十四章第二节、第四节,第二十五章第二节,第二十八章第二节、第三节。
民法学部分:郑云瑞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第二章第一节、第六章第五节、第八章第二节、第十章第六节。
诉讼法学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叶青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五章、第七章、第十五章;《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六章、第十二章。

经济法学部分:《经济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三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商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六章第二、三、四节,第九章第一、二、四节,第十四章第一、二节,第十六章第一、二、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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