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时间:2008-08-25 12: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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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00名,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主要招收毕业后回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部分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关于做好2009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于2008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a.本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6、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名方法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日-31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六、报名注意事项

本目录中凡有选考科目,请考生务必在报考时选定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校指定。外国语语种是按研究方向对应编排的,考生可按报考的研究方向填报语种,未填报者按英语对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09年元月(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八、考试内容

2009年我校各专业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为4门(工商管理硕士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其中外国语、政治、数学以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统考科目和MBA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公布。专业基础课复习主要参考书名称附于本招生目录后。我校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后“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九、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复试时通知。

体检医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录取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人事档案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9年秋季入学。

十一、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

被录取为我校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的优秀考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已录取的硕士生在学期间,根据本人志愿及学习成绩,可申请提前攻博,取得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页:www.xauat.edu.cn

欢迎访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gs.xauat.edu.cn

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学院主页“研究生导师查询空间”中查询

研招办办公地点:校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1楼128室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 张爱辉

联系电话:(029)82202244 E-mail: yzb@xaua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木学院
苗老师
82202705、82207610
建筑学院
陈老师
82202742
艺术学院
路老师
82628251
环境学院
郭老师
82202520
管理学院
惠老师
82202584
理学院
刘老师
82205670
材料学院
陈老师
82205328
冶金学院
赵老师
82202937
信控学院
杨老师
82205599
机电学院
宋老师
82205284
人文学院
宋老师
82205905
技术学院
张老师
82628238、82205871

注:本目录中的数学一、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主要内容如下(原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科目名仍为数学三,其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另行编发),以下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正式大纲为准。

数学一:(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向量代数和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分学、多元函数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2)线性代数;(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数学二:(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常微分方程)(2)线性代数。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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