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华东理工大学 时间:2008-08-27 14:19:43
  •     核心提示: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00名(包括全国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和MBA)。2009年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将于10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教育部将于2009年2月下达招生规模,因此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学校将视导师、生源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要求:

    1、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按照教育部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④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技术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段。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大约在10月,具体日期详见教育部通知。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tp://yz.chsi.cn。

    (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一般在11月10日-14日。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名点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华东理工大学。 

    (三)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地点为华东理工大学。 

    四.初试时间 

    2009年1月左右。具体日期详见教育部通知。 

    五.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但该决定须由考生所在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其他 

    (一)我校2009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培养机制改革。范围包括:入学时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委培、定向学生外,录取的其他的研究生录取进校后享受公费医疗,学校为在校研究生经济困难者办理银行贷款。除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少部分为定向生外,招收的全国统考生中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全部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委托培养费。 

    (二)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导师。 

    (四)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五)单独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英语由上海市统一命题,政治理论、数学由我校单独命题,其他考试科目与统考生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由我校自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七)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
    单位代码:10251
    单位名称:华东理工大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200237
    电话:021—64252453
    传真:021—642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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