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时间:2008-08-29 14: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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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生可延长一年)。  

  二、招生规模

  2008年学校实际招收博士研究生294名(含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招生数),2009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三、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⒋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报名日期及地点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9月15日(函报截止9月10日)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5日(函报截止3月10日)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11办公室

  六、报  名

  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表及其它表格。
  ⒉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②两份专家推荐信;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④身份证、最终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⑤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载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⑥另附与报考登记表上所贴照片同一底版1寸免冠近期像片一张。
  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⒊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
  每人200元,外地汇款收款人地址:710071 陕西省 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收款人:常永民,汇款说明处请注明:“博士报名”或“报考博士”。

  七、考  试

  ⒈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⒉考试时间:春季招生:2008年10月18日~10月19日
  秋季招生:2009年4月18日~4月19日
  ⒊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包括基础英语60分、科技英语40分,均不含听力);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⒋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专业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09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09年3月上旬、秋季:2009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⒈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
  ①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公开招考录取为博士生;
  ②对本校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硕士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指导老师(或小组)建议作为博士生培养,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资格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③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入学成绩和第一学期成绩优秀的硕士生,于入学后第二学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资格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⒉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⒊有关规定:
  ①以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方式转为博士生的同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当年转博的有关手续。
  ②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录取的调剂考生。
  ⒋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    编:710071              E-mail:yjsh@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8202415       传    真:(029)88201947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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