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如未获毕业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
(三)考试方式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
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四)录取办法
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五)生源调剂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公费)。调剂生报考名校的、名校毕业的、中共党员、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六)毕业待遇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