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兰州商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高等财经类本科院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现有校本部、和平新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33亩,总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3.2万平方米,建有实验室、语音室共37个和“千兆到楼、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25万元。图书馆藏书165.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9.6万册,电子图书75.7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63人,专任教师6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72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8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部级优秀专家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甘肃省“科技功臣”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1人,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3人,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37人,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1人,甘肃省劳动模范2人。
学校设有经贸、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成人教育等13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另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经济研究所、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甘肃省冬小麦研究所等6个科研、教辅单位以及金融投资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统计调查中心、投资分析中心、咨询与策划中心、商务发展设计研究中心等15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现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企业管理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16个和MBA、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现有本科专业35个,其中统计学专业是教育部“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经、管、文、法、工、理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组建了以商科为主体,“商文”、“商法”、“商工” 结合的专业群,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301人、研究生311人、各类成人教育类学生5235人,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教学,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2004年以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0项,国际合作项目5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3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954篇,其中收录于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引文检索系统的论文233篇,出版专著68部、教材112部,为甘肃及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兰州商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伍斯特大学、法国欧亚管理学院、美国特洛伊大学、北亚里桑那大学、鲍尔州立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承担了中美“ESEC培训”项目、新西兰政府资助的“甘肃省少数民族妇女权益保护培训”项目、欧盟便捷基金项目“借鉴欧盟经验,促进甘肃省资源依赖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日本学术振兴会项目“丝绸之路(中国段)饮食文化”等国际合作研究课题。2004年以来,先后派出43名教师和管理干部赴1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和学习,邀请外国专家学者37人来校讲学交流。
在2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博修商道”的校训,坚持“质量特色立校、科技创新兴校、人才管理强校”的办学理念,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3.6万名各类经济管理人才,现已成为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培训基地。在总结长期办学历史的基础上,学校确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即通过5~10年的建设和发展,使兰州商学院发展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兰州商学院正以崭新的面貌走向新的发展时期!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担负专门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经济理论或经济管理人才。
三、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招生专业
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五、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在校研究生、各类高等专科学校和本科院校中大专班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能报考。
6、无正当理由退学的高校学生和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五年内不准报考。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间和现场照相确认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考地点以省招办指定的报考点为准。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八、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 http://yz.chsi.cn(教育网)
九、录取
面向全国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
十、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研究生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招生公告为准,若有个别调整请在下半年到当地招办询问。
学校代码:10741 邮政编码:73002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4670553 传 真:0931-4670578 Email:yanban@lzcc.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