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河南理工大学自1979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以来,现已毕业近30届学生。我校培养的研究生理论基础扎实,外语、计算机应用和工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面广,应届硕士生半数被重点大学录取为博士生,其余均被高校和科研院所录用,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二、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入学满两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者可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但不接收同等学历人员跨专业报考。
三、我校继续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招生对象主要面对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工程硕士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优秀在职工程技术、科研和管理人员。(控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可以当年报考)
四、我校各专业均可从在职人员和应届生中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拟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清楚,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五、研究生报名时间为:预报名(数据有效)2008年9月18日~9月23日8:00~23:00;正式报名10月10日~10月31日8:00~23:00;现场确认、照相并缴费11月10~14日。详情请登陆报名网站(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报名网站公布的正式报名时间为准!)。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网站为: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www.edu.cn中国教育科研网、
www.chinakaoyan.com中国考研网。
七、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最终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八、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来函、来电或发邮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http://www.hpu.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
yanzhaoban215@126.com 研招办电话:0391-3987234
2009年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情况说明
一、我校招收硕士生种类及选拔方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型。无论是非定向生、定向生,还是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其主要区别在于教育费用的来源渠道不同。非定向生、定向生教育费用来源于国家拨款,委培生、自筹经费生教育费用由委培单位或个人负担(我校招收的自筹经费生的教育费用由我校替自筹经费生负担)。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选拔。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0月10日一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
http://yz.chsi.com.cn (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11月10日一14日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报名;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名;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业务课1(数学等)和业务课2,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英语、数学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2由我校自行命题(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可在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习期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半。
八、学习期间待遇 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九、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十、河南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生招生人数说明 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3987234(兼传真)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54003
网址:
http://www.hpu.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
yanzhaoban2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