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校接收考生调剂,有公费名额,名额有限,额满为止。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30104 |
刑法学 |
030105 |
民商法学 |
030106 |
诉讼法学 |
030107 |
经济法学 |
030106 |
诉讼法学(侦查学) |
030106 |
诉讼法学(物证技术) |
030106 |
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
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
3.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和我校具体调剂要求的考生。
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待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4月初),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尽快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我校将根据申请顺序择优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
3.我校接收到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确定接收考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